中新网天津7月23日电 (周亚强)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跨国诈骗案,被告人梁某从缅甸回国投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男子梁某初中毕业后辗转多地务工,后接到同乡谢某的电话,称在境外有一份高薪打字员工作,每月可挣近2万元。梁某受到高薪诱惑,便同意前往境外务工,并按照谢某要求携带了多张银行卡。偷渡至缅甸后,梁某所携带的银行卡和手机均被犯罪团伙收走用于诈骗。在想办法联系到亲属后,梁某得知自己因参与诈骗已被警方通缉,此时不想回国投案的他又加入了另一个犯罪团伙,冒充年轻美貌的女子进行诈骗。但当梁某想要离开时,犯罪团伙却要求其缴纳高额罚金,梁某家人勉强为其凑够“赎身钱”。最终,在亲人的劝说下,梁某回到国内接受法律制裁。
“电信网络犯罪逐步出现犯罪窝点向东南亚国家,特别是缅北地区转移的现象。很多犯罪分子大肆在境内招募人员前往缅甸地区,而一些人一听到高额薪资报酬就动了心。”法官告诉记者,被告人梁某明知道所谓的“境外高薪”工作可能是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但仍抱有侥幸心理,岂知这条路一旦踏入就难以抽身。
针对此案件,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年轻人,要学会甄别不良的招聘信息和虚假的高额盈利信息,切勿轻信“天上掉馅饼”,莫因一时贪图小利而沦为罪犯帮凶,陷入无可挽回的境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