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成立首个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8 12:30:3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  点击:6895次

  本报讯 (记者 段春山 通讯员 李瑞新)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与黑龙江省桦南县政府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在桦南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成立黑龙江省首个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中心,通过法院委派诉前和解、风险评估预警、联动防范涉诉信访、府院联动等方式全方位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诉源治理。

  据悉,治理中心对10类行政案件组织诉前和解,包括涉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裁量权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不动产行政登记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等民生类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治理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将对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认为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认定和解协议具有行政协议性质或作为证据使用;认为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可以制作行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或行政补偿调解书。

  据了解,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还制定了诉源治理中心联席会议机制、风险评估预警联动机制、涉诉信访联动防范机制、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起诉期限衔接工作办法等,建立府院联动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源治理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