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钱再入职的是诈骗
发布时间:2023-09-26 12:26:57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2398次

  办案检察官讨论案情。

  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松江打工的小刘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于2021年底被老乡张某以介绍去非洲打工为名骗走了8346元,目前张某已失联。警方调查发现,另有一名被害人小詹在河南省许昌市报案。

  今年8月14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8月21日,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小刘回忆,2021年底,他在上海认识了张某。一天,张某和众人闲聊时说起他以前在非洲打工,虽然背井离乡,但每个月可以赚5万多元,这让几个工友听了都很羡慕。张某说,他计划于2022年3月出国去打工,目前已经报名了。众人听说后,都提出想一起去赚钱,便拜托张某介绍。张某表示,他联系的公司会为大家办好护照、买好机票,但是大家要先向公司缴纳8000元保证金,以免机票买好后又反悔。

  考虑到有丰厚的报酬,加之有一群老乡相互照应,小刘等人决定和张某一起出国,并陆续向张某支付了保证金。

  2022年2月,出发的日子临近,张某在微信群里说,在国外买药比较贵,根据他的经验,最好在国内买好常用药,到时候带过去,他认识医院的人,可以帮忙买药,每人需要向他转账346元的药品费,大家纷纷转账。然而,到了约定出发的日子,张某却说,因为疫情,出国务工取消了,公司会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大家前期支付的8346元。眼看15个工作日的期限一天天临近,退款却一直没到账,张某同样表现得很着急,还说带大家到该公司讨要说法。

  15个工作日过去了,小刘再次联系张某,却发现张某失联了。

  小刘报案后,上海松江公安机关于2022年11月4日立案,并联系河南省许昌市公安机关移送小詹的报案材料。今年1月,松江公安机关查实案情后,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5月,张某在老家河南省长葛市附近出现,经当地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张某自行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张某到案后,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说早年确实有过出国打工的经历,但赚的钱都被他赌博输光了。2021年底,仍然沉迷赌博但没了积蓄的张某,发现几个老乡特别渴望赚钱,就想以介绍他们去非洲打工为名骗他们的钱。实际上,他根本没有能力安排老乡出国打工。2022年2月,他将老乡转给他的“保证金”都赌输了,就又以“药品费”的名义骗了他们一笔钱。2022年3月底,眼看谎言即将被戳破,他便赶紧辞职,断绝了与几名老乡的联系。

  今年6月16日,该案提请松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在张某组建的出国务工微信群里,除张某外还有4个人,但案件卷宗里的报案材料却仅有小刘、小詹两人。而根据小刘、小詹的证言,群内的其他二人也都是被害人。

  为进一步查明张某的犯罪金额,承办检察官重点就此对张某展开讯问。张某交代,群友小陈确实是被害人,而另一名群友小厉是张某当时的领导,尽管小厉对出国打工也很感兴趣,但张某不忍心骗小厉,最终在付款阶段拒绝了小厉与他们同去。据此,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找到小厉、小陈二人核实了情况,查明该案被害人确实是3人。

  到案后,张某将诈骗所得退还给3名被害人,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经审查,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去非洲打工的事实,以收取保证金、药品费为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涉案金额为25038元,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蒋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