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三个规定”内容的学习成效,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到场监考。
本次考试侧重考查“三个规定”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的掌握情况,是对“三个规定”学习落实效果的一次全面检验,有利于强化广大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奠定理论基础。
干警们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对“三个规定”内容的学习,全面、如实做好相关记录,坚决抵制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等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董小平 蒋若菡)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