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一大早,当事人翟某将一面写有“热情为民尽职尽责,挽回损失温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中站区法院立案庭高效、快捷办理的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表示感谢。
粗心的翟某汇款时不慎点错收款人,竟将20万元错汇他人,无奈之下,她只能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翟某是饲料经营户,在今年2月20日晚上,翟某通过网上银行给其他客户汇款时,由于操作失误,误将20万元货款汇到跟客户同姓的常某账户,汇错款后翟某没有马上察觉出来,直到25日客户来电催款,翟某急查汇款记录,才发现汇错款,惊出一身冷汗。
几经周折,翟某联系上该账户主人常某,希望常某归还20万元,但常某声称自己官司缠身,名下多个账户皆被冻结,难以退回。
26日上午,无计可施的翟某向中站法院申请对常某所在银行账户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常某银行存款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中站法院立案庭在接到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迅速行动,立案庭庭长吴华做足充分准备,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案情。
经过审查,中站法院认为翟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了防止财产转移,造成翟某经济损失,中站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作出准予冻结常某账户20万元款项的裁定,并于当天下午到银行办理冻结手续,成功冻结常某账户里的20万元。
为此后案件的调解和执行铺好路、搭好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能够切实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