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现船舶尾气排放“陆海空天”立体监管
发布时间:2021-12-02 06:49:5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郭文生 任效良  点击:7307次

天津实现船舶尾气排放“陆海空天”立体监管
利用船舶尾气嗅探系统对进出港船舶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测

◆郭文生 任效良

船舶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11月,天津海事局携手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构建的“陆海空天”一体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模式正式投入应用,实现了进出天津港船舶尾气监管的全覆盖。

“天津港作为我国北方国际航运枢纽,2020年货物吞吐量超过5亿吨,进出港船舶7万余艘(次);2021年上半年货物吞吐量2.3亿吨,进出港船舶4万余艘(次),船舶尾气排放业已成为影响港口大气环境的重要因素。”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泽生表示,由天津海事局立项完成的“天津海域船舶尾气排放遥测站点建设”项目,是应用科技手段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创新,是建设绿色港口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天津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陆海空天”一体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模式到底是什么?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日前来到了天津海事局立体巡航监控中心。

嗅探系统实时获取进出港船舶尾气排放数据

“目前监测到这艘船尾气的硫含量是0.3%,符合国际公约和排放控制区的相关要求。”11月22日,天津海事局立体巡航监控中心内,天津海事局危管防污处业务主管于祥指着电子大屏幕对记者说,按照规定,进入我国排放控制区的海船使用的船用燃油硫含量不得超过0.5%。“一旦测到船舶尾气硫含量超标,系统会自动报警,我们会据此登船采样,依法对使用不合规燃油船舶进行处罚。”他说。

记者看到,进出港的船只在电子屏幕上都以不同颜色的三角形作为标识,在航道中缓慢移动,而它们又无一例外被一个巨大的“绿圈”包围着。“现在看到的这个‘绿圈’是安装在天津港主航道与北支航道交汇处的船舶尾气嗅探系统的覆盖范围。”于祥说,天津港71%的船舶都要经过主航道和北支航道进出港,码头上嗅探系统的监测半径正好实现了对这两条航道往来船只尾气监测的全覆盖。

“船舶尾气嗅探系统可以通过‘闻’的方式实时获取每艘进出港船舶的尾气排放数据。这种遥测方法称为‘嗅探法’,可在数百米外仅凭空气中残留的微量尾气检测出燃油碳含量,通过硫碳比,反推燃料油中的硫含量,并由此得知船舶尾气排放中的硫含量是否超标。”天津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朱国新说。

“过去靠人工方式登船筛查,耗时、费力、不经济,往往查一艘船从取样到回化验室化验出结果就至少需要花费两小时以上。靠这种方法,一年只能检查几千艘船舶,对于天津港每年动辄数万艘的进出港船舶数量来说是九牛一毛。”朱国新告诉记者,如今使用的船舶尾气嗅探系统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6个月的试运行期间,共监测船舶40000多艘(次),查处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案件4起,通过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促进了航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为保证能够及时有效检测进出港船舶尾气排放情况,天津海事局在前期充分科研论证基础上,依托天津港自然条件,结合航道情况、船舶种类、风速风向、码头分布、监管距离等多种因素,已在天津港主航道、北支航道、大沽沙航道、高沙岭航道以及大港航道五条航道口门处布置8处陆地固定遥测站点,对进出港船舶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实现了进出港船舶尾气排放监测100%全覆盖。

利用船舶AIS定位信息实施“天域”跟踪

作为“陆域”监控的重要补充,天津海事局还为两艘海事巡逻船也装配了移动式船舶尾气嗅探系统,通过动态巡航,可实现对1公里半径内船舶尾气硫含量的有效测定,并对在航船舶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实现“海域”巡航监控。

此外,天津海事局还以无人机搭载嗅探系统实现“空域”巡航,借助无人机响应迅速、监管范围灵活开阔的优势,对船舶排烟口实施近距离数据采集,对船舶尾气实施精准监测。

利用船舶AIS(船舶定位技术)定位信息实施“天域”跟踪。船舶尾气遥测大数据监测平台实时监测污染物浓度和风向风速参数,与船舶进行实时数据通信,通过AIS设备获取船舶航行详细信息,实时展示船舶位置和时间信息,并将其与船舶尾气排放数据曲线叠加分析,快速发现并锁定嫌疑船舶。

“对于已经驶离港口的尾气超标嫌疑船舶,就算我们没有登船检查,经船舶AIS定位信息锁定,它驶向的目的地港口海事部门也会根据提示对其进行检查。”朱国新说,“陆海空天”一体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模式真正实现了让尾气超标排放船舶无处可逃。

“天津海事局‘天津海域船舶尾气排放遥测站点建设’项目构建的‘陆海空天’一体化监管模式是长期监管的经验积累,也是一项创新举措,成功破解了在船舶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一直存在的监管范围小、监管时段窄、监管手段还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更好地落实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削减了污染排放。”张泽生告诉记者,下一步,天津市还将紧密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