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用耕地490.77亩,总挖方量约27万立方米,违规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
12月1日,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河南省三门峡市以生态修复之名违规挖湖造景被“点名”。近年来,虽国家明令禁止违规挖湖造景,但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为三门峡城乡示范区)仍以河道生态修复之名,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破坏自然生态,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违规启动的挖湖造景,永久基本农田都敢“吃”
作为黄河入豫第一站,三门峡市是伴河而生的。
1957年,三门峡市伴随着“万里黄河第一坝”三门峡大坝的兴建而设市建城。目前全市域内黄河主河道206公里、流域面积9376平方公里,其中好阳河作为黄河的一级支流,流经三门峡城乡示范区后汇入黄河。
事实上,违规挖湖造景的线索来自太空中的“眼睛”。“两张图对比来看,差别特别明显,两年时间内大面积的耕地区域已经变成了水面。”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为督察组)督察人员向记者展示了分别拍摄于2020年9月与2022年4月的好阳河入黄河口卫星影像图。
卫星影像的变化,再加上紧邻黄河的敏感位置,好阳河入河口立即引起了督察组的注意。由此,一个违规挖湖造景项目引发关注。
原来,卫星影像的变化源自好阳河湿地公园的建设。2020年3月,包括好阳河湿地公园在内的黄河一级支流生态修复项目启动建设,2022年8月湿地公园两期工程全部完成。督察组调查发现,在黄河一级支流生态修复项目启动时,三门峡城乡示范区尚未办理项目相关的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而正是这个未批先建的工程,让好阳河入河口周边的自然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原本好阳河的河道很细,宽度都到不了10米,但因为湿地公园的建设,入河口河道被大面积开挖,原本的耕地、林地都被破坏,形成湖面。”督察人员告诉记者。
经过测算,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总挖方量约27万立方米,且未经许可违规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工程共违规占用耕地490.77亩,其中包括“三区三线”划定的14.17亩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保护区内擅自修筑设施,违规阻断黄河干支流
“营地周边有停车场,停车无忧;配备厕所、独立浴室,露营也要干干净净;酒店级别的帐篷,搭配床垫、被子、沙发,拎包即可入住……”
通过网络搜索,类似关于好阳河湿地公园露营的推介广告并不少见。而广告中最大的卖点便是湿地公园内相关旅游服务设施完备。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公园内建设有停车场、钢结构木质平台、有机玻璃帐篷、观景栈道、露营基地、餐饮等各类服务设施,且大部分设施目前均已营业。实际上好阳河湿地公园内近3/4的面积位于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而国家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设施修筑有明文规定。
2017年,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临时设施和永久设施,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督察人员发现,好阳河湿地公园内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并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违反了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要求。
好阳河湿地公园建设的乱象并非仅限于此。记者看到,好阳河入河口处修建起一座约4米高的土坝。土坝看似简易,但对黄河行洪安全带来的影响巨大。
“在好阳河入黄河口处违规修筑土坝围堤,防止黄河高水位时淹没好阳河湿地公园,从而阻断黄河干流与好阳河正常连通,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督察通报中称。
这样的工程措施,同样违反国家对于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且有如此众多与相关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情况,但在其后期补办的黄河一级支流生态修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仍出现这样一段话: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合法的报批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风险,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很小。
自上而下的高压态势,为何拦不住违规项目推进?
对于违规挖湖造景项目,国家的态度不可谓不严厉:
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切实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通知》中明确,严禁打着“生态文明”的旗号盲目圈水占水,严禁移植大树进城和不切实际的挖湖堆山造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2023年,自然资源部通报督察执法发现的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中,侵占耕地挖田造景、挖湖造景问题就占了7个……
然而,影响粮食安全、水资源集约利用、河道安全的三门峡好阳河湿地公园违规建设项目,却突破了“长牙齿”的耕地保护制度、“四水四定”原则和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诸多要求,在实践中“顺利”推进。
其中,2020年9月的时间点尤为值得关注。彼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印发,好阳河湿地公园规划面积约660亩、挖土面积约50亩的一期工程仍在施工。通知印发后,三门峡城乡示范区不仅未及时纠正违规建设行为,而且于2021年8月继续违规开工建设规划面积约930亩、挖土面积约400亩的二期工程,并最终建成水面近450亩,共有9个人工岛屿的湿地公园。
通报中指出,三门峡市城乡示范区在开展黄河一级支流生态修复、规划建设好阳河湿地公园时,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不强,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自然保护区和河道管理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
追根溯源,还是地方政府在政绩观上出了问题。为了建成“面子工程”,不经过系统论证和科学决策,对违规项目默许纵容、放松监管。尽管相关通知、通报一再传导高压态势,但地方政府终究还是突破了法规底线。三门峡市将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