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沿黄地区何时补齐这些短板?
发布时间:2023-12-26 21:09:3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admin  点击:1643次

  在定西市通渭县,城区部分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直排散渡河;在天水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管理水平低,污水溢流超负荷运行;在兰州市,污泥处置厂填埋区积存大量渗滤液,埋下隐患……

  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形形色色”,环境治理设施短板“千姿百态”。日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甘肃省黄河流域部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管理不到位,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问题一直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此前多地曾因此被公开曝光。而这一次包括甘肃在内的5省再次被督察通报,也让人们不禁追问:污水处理因何“屡次翻车”?背后又暴露出哪些城市建设中久拖不愈的“沉疴”?

  近7万人居住的小区,十年未建污水处理厂

  黄河从青藏高原奔涌而下,其干流在甘肃段有913公里,占干流总长度的16.7%。

  翻看甘肃省地图,兰州市是黄河干流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定西市是黄河最大支流渭河的发源地,渭河干流天水段占干流总长度1/3。不难发现,这些城市均处于黄河流域,重要的地理位置、突出的生态功能,赋予这些城市守护黄河安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历史使命。

  然而,甘肃省沿黄城市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大都存在明显短板,被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点名。

  就在督察进驻甘肃期间,一则举报电话拨入信访间。“兰州碧桂园小区别墅附近有污水塘,颜色发绿,臭气熏人。”

  督察组随即迅速行动。因具体位置描述不详,第一次实地核实,督察人员并未看到举报中的污水塘。

  几天后,记者跟随督察人员再次走访举报地。“走,我们再往前看看去。”督察组成员不甘放弃。

  毗邻碧桂园别墅区,泥泞的桥下尘土飞扬。沿土坡耐心勘察后,视线盲区外督察人员又有新的发现,一处漂浮着杂物、带有刺鼻气味且面积不小的污水坑塘浮现眼前。

  而当督察人员到来时,现场正有3位不明人员作业。水泵电机轰鸣声中,污水源源不断从坑塘中抽出,顺着软管排入不远处的黄河边的地下渗坑。

  违法排污被当场抓个现行。督察人员赶紧锁定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属地环境执法及监测人员赶赴现场。

  拿到最终的采样瓶,西北的深冬夜幕已深。随后的监测结果显示,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372毫克/升、70.2毫克/升、4.59毫克/升。

  “这水浓度很高,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氨氮超标69倍,说明不是正常地表水汇集。加上这里也不是设定的排污口,基本可以判断,这就是附近的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排放形成。”督察人员说。

  上述碧桂园小区,位于兰州市自2013年起开发建设的白道坪片区,目前片区入住人口已达6.5万,日均用水量约1.7万立方米。

  “但10年过去了,这里至今未按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也未建设管网与其他污水处理厂连接,片区生活污水仅靠临时的污水站收集处理,实际处理水量仅有0.7万立方米/日。”督察人员告诉记者,“这远远满足不了需求,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排了。”

  设施处理能力不能有效发挥,污水处理厂沦为“摆设”

  散渡河为渭河支流,主要位于定西市通渭县境内。

  此次督察发现,通渭县城区部分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直排散渡河,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5.2倍、27.5倍、11.1倍;通渭县南园体育场附近污水检查井也有大量雨污混合水溢流。

  尽管建有通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可督察通报指出,其自2022年12月以来,排放超标达129天。

  天水市武山县同样因污水处理能力不足,2022年以来,县污水处理厂人工开启溢流口175次,将大量未经处理的雨污混合水直排渭河干流。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低,设施处理能力不能有效发挥。”督察直奔问题,天水市的3座污水处理厂进入督察人员视野。

  记者了解到,天水市城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3.7万吨/日。 2019年建成的天水成纪净水厂设计处理能力8万吨/日,可因工艺缺失等原因,实际最大处理能力不足4万吨/日,近3年污水持续溢流。

  另一座秦州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低,只能采取降低处理量、大量投放药剂等措施处理污水。“处理不到位,生化池内存在厚厚的一层浮泥,气味呛人。”督察人员现场看到这样的场景。

  根据督察前期掌握的情况,2023年9月,天水市将城区3个污水处理厂“阶梯”运行,位于下游的麦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大幅增加,造成部分时段超负荷运行,出水总磷、总氮超标,已有9次出现污水溢流。

  数据显示,2023年1月—11月,下游渭河干流伯阳国控断面水质有2个月恶化为劣Ⅴ类,太碌国考断面水质有1个月恶化为劣Ⅴ类。

  “水质持续恶化背后原因复杂,但污水处理厂成为摆设,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显然城市的精细化治理水平还有所欠缺,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也重视不足。”督察人员表示。

  污泥填埋区积存大量渗滤液,留下“看不见”的隐患

  沿兰州市九州大道江南明珠小区一路前行5公里,便是兰州市污泥处置厂。

  因“污泥处置厂异味大、污泥运输影响居民生活”等问题,这里成为附近居民反复投诉的热点。直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陆续接到6次投诉,省委书记还专门就群众反映问题现场进行督办。

  尽管是冬季,一下车走进污泥填埋厂区,依然能闻到浓烈味道。

  督察组在两个月前的暗查发现,这处污泥处置厂填埋区积存大量渗滤液。11月27日,现场督察仍有大量渗滤液。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兰州市城区的生活污泥均由2018年建成的这座污泥处置厂填埋处置,厂区设计库容100万吨,但截至2023年11月,已填埋污泥162万吨。

  “超出这么大量,背后也有进厂污泥含水率高,或者未进行有效脱水处理等原因。”督察人员表示。

  更令人“心头一紧”的是,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按要求设置甲烷气体自动检测及点火装置,导排系统已被污泥完全掩埋。“甲烷及恶臭气体导排受阻,将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后果不堪设想。”督察人员说。

  对于污泥处置,一方面是源头减量,一方面也是变废为宝。

  按照甘肃省要求,兰州市应于2023年底前至少实施一座生活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但督察指出,其至今未建设实施。

  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不能“躺平”,应稳扎稳打补齐短板

  《黄河保护法》中明确规定,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统筹污水、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消除黑臭水体。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也强调要求,推进干支流沿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持续提升和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实施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

  近年来,围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出台了诸多政策文件,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国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短板弱项依然突出。

  参与此次督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比东部地区、沿长江流域部分地区被督察多次曝光的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西部城市更多的则是“污水进污水出”。

  “对比东部地区,西部地区财力有限。”督察人员说,“但这绝不是借口,表象是设施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根源还是思想认识问题。”

  在督察通报中也指出,甘肃省部分城市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不到位,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核心组成,城镇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否,亦与居民生活品质息息相关。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社会学研究室主任阳平坚曾指出:“各地方政府需要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实际,提前谋划和预判未来的环境治理需求,跑在污染前面建设好环保基础设施等,而不是跟在污染后面追。”

  记者留意到,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2021年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中指出,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城市和县城,要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新城区配合城市开发同步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时期,黄河干流沿线城市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全覆盖。

  污水处理是水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显然,对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能“躺平”,如何稳扎稳打补齐短板,留给沿黄城市的时间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