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为规范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七部门制定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捐献器官获取使用的成本构成,为成本测算提供依据和指南。
据悉,《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捐献器官获取使用的成本构成、获取收费标准制定和器官获取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
《办法》适用于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的获取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角膜等人体组织获取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办法》中捐献器官获取是指由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按照人体器官捐献、获取法定程序,根据人体器官获取标准流程和技术规范,进行器官评估、维护、获取、保存、修整、分配和转运等移植前相关工作的全过程。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同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一样,器官捐献是自愿、无偿的,器官获取的费用并非器官的“价格”,器官本身是无价的,但在器官评估、功能维护、获取检测、保存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成本和费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支付器官获取及保障器官安全、质量和功效等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和可证实的费用符合国际通行器官移植伦理。
器官获取成本包括哪些?《办法》明确,捐献器官获取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器官捐献者相关的成本、器官获取相关的成本、器官捐献者家属相关的成本等。其中,器官捐献者相关的成本主要包括捐献者医学支持成本、样本留存成本、遗体修复及善后成本和器官捐献管理成本等。器官获取相关的成本主要包括器官获取手术成本、器官医学支持成本和器官转运成本等。器官捐献者家属相关的成本主要包括器官捐献者家属在依法办理器官捐献事宜期间的交通、食宿、误工补贴等成本。间接成本为OPO运行和管理成本。
据介绍,《办法》是各地开展对医疗机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相关其他单位要根据《办法》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捐献器官获取收费标准,并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备案。(记者孙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