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近日,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下发,聚焦区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实施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
据了解,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着力壮大高质量市场主体,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引领现代化新重庆建设,重庆市启动实施了《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2024年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对提质推进“双倍增”行动计划提出明确要求,要突出抓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旨在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举、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并进,推动更多的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办法》围绕重庆“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将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立项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同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市级引导资金对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同时支持有意愿的区(县)与市科技局共同出资、联合实施科技攻关项目。
《实施办法》规定,各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攻关计划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符合重庆市科技创新规划部署或市区(县)科技会商机制明确的重点任务;具有创新性、先进性,技术创新类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示范性、带动性、产出效益;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万元,实施主体具有相应的研发保障能力,自筹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50%。
为方便企业,该计划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智汇攻关”数字化平台提出创新需求,需求提出的重点内容包括拟解决的突出技术问题、拟采取的组织实施方式、拟达到预期目标、资金投入总额等。
该平台将对创新需求进行评测,对于拟采取产学研协同攻关方式的,将推荐市内技术领域匹配度较高的科技人才(团队)资源。对于拟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的,支持市内外科技创新主体在线“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