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电力交易含“绿”量
发布时间:2024-08-21 14:55: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admin  点击:1126次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正式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的定义、范围和价格机制,并在国家层面确立了统一的绿电交易规则。《专章》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推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绿电交易是指用电企业直接对接光伏、风电等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能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绿证”)。绿电交易作为绿色电力产品的市场化交易方式,能够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从创新与绿色的发展理念看,绿电交易使可再生能源的外部性在能源行业内部得以体现,客观上促进了能源电力行业的技术革新,有助于加速经济发展含“绿”量的提升,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同时,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我国绿电交易市场正在快速发展。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绿电绿证交易量已超过1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327%。其中,绿电交易电量达到1481亿千瓦时,绿证交易3907万张,对应电量390.7亿千瓦时。参与绿电交易的企业不仅实现了自身绿色转型,也推动了新质生产力发展。未来,随着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绿电交易仍要解决好绿电消费不活跃、消纳困难、“电—碳”市场协同不佳以及绿证国际互认度不高等问题。

  在体制机制的优化改革方面,要完善绿电消费市场激励机制,既要做好提升绿电消费的政策供给,如为参与绿电交易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也要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绿色电力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刺激市场需求。制定明确的跨省绿电交易规则和监管措施,包括交易申报、结算、违约处罚等流程,提高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绿电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和消纳。构建双轨制绿电交易市场体系,依托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设立强制交易市场,确保绿电供应比例,同时开辟自愿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多样化的交易产品和灵活的交易方式,如绿电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以满足市场参与者的不同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

  在技术创新与标准制定上,加强绿色电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通过设立专项科研基金,明确资金申请、使用和评估流程,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投入绿色电力生产技术、电力储存技术、电力调度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工作。建立动态电力排放因子数据库,根据技术进步和能源结构调整实时更新数据,提供详细的排放因子计算方法和公式,准确反映绿电交易对碳排放的实际影响。主动与国际绿证发行机构进行对接,寻求互认机制,方便国内外绿证的流通和兑换,提高我国绿证的国际认可度,增强绿电交易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