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提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民生重点领域严格执法。《重点举措》重点关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领域,持续强化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短斤少两、破坏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重点举措》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指导地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处罚要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
三是强化公正文明执法。《重点举措》推动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指导各地方制定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清单,依法细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事项范围和标准。统筹考虑相关法律规范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第三十三条等规定的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的,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四是坚持依法执法。《重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规范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的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
五是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重点举措》提出依法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对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从严审查,准确把握投诉受理范围、举报立案条件等。
市场监管部门将行政处罚的规范实施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始终秉持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信任与期待,共同构建和谐、法治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