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外卖骑手“个体工商户化”
发布时间:2021-09-28 01:09:21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杨召奎  点击:41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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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骑手被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后才能送外卖一事引发热议。外卖平台、外卖配送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规避用工主体责任,以此避税、避社保、避劳动关系。不过,律师指出,只要用工情况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在法律上就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此外,强迫诱导骑手注册个体户意味着缺乏骑手的真实意思表示,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案件仍可能被法院穿透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日前,有媒体爆出,有外卖平台、外卖配送商要求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后才能送外卖,从而规避用工主体责任,以达到避税、避社保、避劳动关系的目的,引发热议。对此,美团、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接连发声,严禁诱导强迫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然而,近日,《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两大平台发声后,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依然存在。

对此,有专家指出,骑手“个体工商户化”后,对骑手的主要影响是平时没法缴纳社保,发生劳动争议后认定劳动关系困难,从而导致维权困难。因此,应强化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管理,防止企业不正当地“去劳动关系化”。

“疑似骑手个体工商户”达160万

骑手被要求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现象并非最近才有。

今年4月,本报曾报道,2019年10月,朱某入职江苏某服务公司(外卖配送商)从事送餐工作,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公司为朱某代办个体工商户注册,让其成立商务服务工作室,再与朱某签订《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项目转包协议》,由朱某承包公司的配送业务。

到底有多少骑手已经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目前,全国有超过190万家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对这些个体工商户命名结构和地域分布进行分析,《报告》最终从超过190万个体户中定位了160万“疑似骑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递送的个体工商户不一定都是骑手,也有可能就是小本生意人。比如小餐馆老板会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同时自己也送外卖。但是,骑手个体工商户有个特点,就是他们基本都是有人帮忙批量、集群注册的。”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淼对记者说。

记者发现,在一些灵活用工平台上,骑手只需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照片以及本人录制的视频,即可在数日内获得电子营业执照,转变成个体工商户。《报告》显示,某些灵活用工平台推出的在线工商注册系统,可通过集群注册方式在与骑手签订承揽协议时将其批量自动注册。

发生争议后认定劳动关系困难

骑手“个体工商户化”后,会给自身权益带来哪些影响?对此,有专家认为,个体工商户在劳动法体系中属于用人单位,这就意味着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骑手更容易被认定为与外卖平台、配送商构成普通民事关系。这对骑手的主要影响是平时没法缴纳社保,发生劳动争议后认定劳动关系困难,从而导致维权困难。

《报告》对近5年来的1907份有效判决梳理发现,随着平台用工模式的演进,外卖平台将骑手所带来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向外层层剥离。如今,配送商通过个体工商户模式将劳动合同确认率从81.62%降至58.62%。

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石先广律师对记者表示,用人单位以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为由主张双方并非劳动关系的,判断双方的法律关系时,仍应以是否符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作为判断标准。“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并非拥有了更自由的劳动状态,其依然在同一个站点接受外卖平台、配送商甚至灵活用工平台的管理。”因此,只要用工情况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在法律上就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此外,石先广表示,强迫诱导骑手注册个体户意味着缺乏骑手的真实意思表示,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案件仍可能被法院穿透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专家建议强化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管理

针对一些骑手被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后才能送外卖一事,美团方面表示,已于9月14日向所有合作商发送《关于禁止要求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通知》,从即日起,骑手如果遇到被诱导或强迫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行为,可以直接致电10101777,公司将在24小时内跟进处理。

9月15日,饿了么也明确表态,禁止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行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部门的合规要求。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两大外卖平台发声之后,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依然存在。

9月25日,记者在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检索发现,仅9月24日当天,通过江苏某灵活用工平台以集群登记方式注册、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就有数十家。

一家灵活用工平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问题确实引起了外卖平台的重视。有的外卖平台现在已经严格管理无法注册了,但有的外卖平台管得没那么严,骑手还可以注册。

今年7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指导意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9月10日,人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行政指导会,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合法用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王天玉表示,应强化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管理。从国务院发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可以看出,国家对个体工商户持鼓励、支持态度,基层政府对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要求一直比较宽松。但是,平台将其作为帮助骑手避税、吸引骑手参与的手段,则背离了个体工商户的定位,相关管理措施应与时俱进。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建议,应对市场上的灵活用工平台进行全面摸排,在此基础上加强个体工商户注册审核,防止企业不正当地“去劳动关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