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一审宣判,民事赔偿让正义接续生长
发布时间:2022-01-10 07:53:15  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柳宇霆  点击:4548次

正义是永恒的价值,也是不可截断的“洪流”

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关注江歌案的人们,会懂得这份判决来之不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尽管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但风波并未就此平息。

在江秋莲看来,刘暖曦也是害死爱女的凶手,她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其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包括阻止江歌报警、先行入室并将合租房门锁闭,导致江歌在户外被杀害,所以在日本刑案终结后又启动了国内诉讼。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

本案从一开始受理,就受到了关注。有人认为,此案发生在国外,根据日本法律,东京地方裁判所已对凶手陈世峰判处刑罚,案件已经宣告结束。刘鑫(即刘暖曦)在刑案中仅是证人,也就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的“局外人”,江歌母亲在国内启动民事诉讼,是被感情冲昏了头脑,是滥用法律赋予的诉权。

其实,国内司法管辖并无不妥。在现代法治体系中,刑民分审是通行做法。当年沸沸扬扬的“辛普森杀妻案”,这位家喻户晓的橄榄球明星虽被法庭判无罪,却在民事诉讼中赔了3350万美元。江歌遇害案也不例外,虽说刑事部分在日本尘埃落定,但民事诉讼渠道并未阻断。对于受害者的母亲,在国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声讨涉嫌侵权的刘暖曦,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江歌母亲来说,侵权行为地在日本,想在国内提起生命权侵权之诉,就只能去刘暖曦在国内的住所地,也就是山东省青岛市。所以,本案由青岛城阳区法院受理,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审理的主要任务,是判定刘暖曦是否承担侵权之法律责任。在辩论过程中,刘暖曦的代理律师答辩称,刘鑫与陈世峰因个性不和分手,是公民个人间合法的正当社会社交,本身不具有危害性。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应由陈世峰来承担,刘暖曦在整个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从诉讼抗辩的角度看,“祸水旁引”也是辩护技巧,问题是,当事人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并不能靠言辞来“抵赖”,而要看法律和证据是否站在自己这一边。

客观上讲,血案发生在日本,已有异域司法审判,但对于原告方来说,仍有不少“优势”。首先,本案的刑事部分已经结束,在东京刑事裁判所的审理过程中,认定的相关事实证据,会对江秋莲有所助益。当然,江秋莲本人也很有证据意识,收集了大量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从报道的情况看,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包括刘暖曦供述笔录、报警记录文字稿、江歌和刘暖曦的微信聊天截图等。

相比起来,被告刘暖曦一方之前在自我辩解时,就曾露出过被众人质疑的“重大破绽”。比如她曾公开表示,听不到江歌门外呼救声,而江歌和自己的前男友就在门外争吵、受伤致死,恐怕不可能一点没听到反抗和呼救的声音。种种证据推断刘暖曦有“见死不救”的嫌疑,也符合逻辑常理。

不仅如此,在诉讼应对上,刘暖曦方也有所欠缺。比如,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暖曦的法律诉讼,对方未予正视。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暖曦方无一人出席。从司法实践看,在这种民事诉讼中,一方提供证据越是充分,应对越是积极,效果也就会越好。就种种迹象来判断,今天对刘暖曦的判决结果,并不出人意料。

从情理上讲,刘暖曦作为江歌好友和被救助者,事发之后没有心怀感恩,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这种行为的确有违常理人情,更不容于法律法规。法庭判决,责令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合乎法理情理。

正义是永恒的价值,也是不可截断的“洪流”。从2016年年底案发,至今已有5年多时间,在那个寒彻入骨的深夜,究竟发生了什么,江歌已不能亲口告知,但是,从异域刑事判罪,到国内民事判赔,案件真相逐渐浮现,正义在接续发力,人性的暗黑受到审判。而这,也是新年度的一抹亮光。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