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量逐年上升,诈骗罪占比最高
发布时间:2022-08-02 12:21: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  点击:4006次

8月1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四成案件涉及诈骗罪,2021年网络诈骗类案件量同比下降17.55%,是近5年来首次下降。

报告对近五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新收、已结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为广大群众识别防范风险、保护自身权益,为相关部门加强犯罪治理提供参考。

存在网络犯罪罪犯年轻化苗头

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万余件,案件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共涉及282个罪名,其中诈骗罪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6.53%;其次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占比为23.76%。

5年来,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66万余名被告人,平均每件案件涉及被告人数约为2.4人。其中,3人及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占比为9.5%。

报告显示,在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18周岁以上未满40周岁的被告人占比最大。18岁至28岁被告人占比在2019年达到最低后又出现上升,存在网络犯罪罪犯年轻化的苗头,29岁及以上被告人占比逐年降低。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激增

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占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量的11.88%。

5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一审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共计7.2万件。其中2017年至2019年呈逐步上升趋势,2020年起呈现快速激增走势,2020年同比增长34倍,2021年同比再增超17倍。

5年来,全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涉及被告人共计14.37万人。从被告人年龄分布来看,“80后”“90后”被告人占比近九成。其中,18周岁至28周岁人群占比最大,为55.09%;其次为29周岁至39周岁人群,占比34.23%。

从作案手段分布来看,支付结算环节提供帮助类占比最大为53.45%,为提供通讯传输支持类占比18.25%,提供广告推广支持类占比4.95%。

以办理贷款方式实施网络诈骗案件占比最大

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网络诈骗类案件共计10.3万件。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网络诈骗类案件在近5年来首次出现下降。

在网络诈骗案件中,数量最多的前三类案件分别为贷款类、冒充类和虚假招聘类案件。办理贷款类案件占比最大,约占16.71%。

报告指出,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多以办理贷款、冒充他人身份、发布虚假招聘、征婚交友信息、诱导参与赌博、捏造网购问题、投放虚假广告等方式或话术来欺骗受害人。

从被告人冒充他人身份类型来看,冒充女性占比最高,为22.2%。其次为冒充熟人,占比15.53%。冒充企业职工占比10.96%,冒充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比9.19%,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占比7.18%,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占比5.05%。此外,还有冒充通信运营人士、专业人士、学生、黑社会和航空公司等情况存在。

通过分析网络诈骗案件特征,报告指出,6.32%的网络诈骗案件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犯罪。(记者 孙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