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 辉 通讯员 王庆忠)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税务局举行签约仪式,联合签署《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共同搭建全省执行数据与税务数据“点对点”信息系统,建立执行、税务联动惩戒机制。至此,陕西高院已与43家省级单位建立联动惩戒机制,初步完成了执行联动体系建设。
据悉,《合作备忘录》主要聚焦解决双方在协助执行、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从建立工作机制、共享数据信息、协作配合内容、个案协作研究、会商沟通等方面,对协作机制进行明确规定。省高院与省税务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协作联动工作会,中院与市税务局可根据需要加强沟通会商。
《合作备忘录》还对协作配合内容进行了规定,全省各级法院可以通过“点对点”查控模块,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状况和税费缴纳信息;税务机关将会根据需要提供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银行账号、财务报表、退税账户、退税金额、退税时间等资料信息。在处置被执行人不动产时,税务机关出具的资产询价,可以作为处置该资产的参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