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针对2020年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要求:首先,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其次,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此外,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以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加大存量盘活力度。
此次政策着重强调了闲置土地处置和土地供应的关系。政策明确,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在闲置土地方面,此次发布的政策明确了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动工开发、收回和置换三种模式。这也使得后续各地在此类闲置或存量用地的处置方面更有方向。”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
在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方面。政策明确,2020年继续安排每个贫困县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脱贫攻坚,不得挪用。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可预支使用,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优先保障。仍不足的,年度内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项目清单,报自然资源部统一配置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