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可在试点银行开展存量房网签备案
发布时间:2021-11-29 06:39:28  来源: 南昌日报  作者:肖周  点击:8539次

原标题:南昌存量房网签备案银行试点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平台上线

市民可在试点银行开展存量房网签备案

日前,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南昌市存量房网签备案银行试点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平台正式上线。两个系统上线后,市民可在市房管局委托的试点银行开展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住房租赁企业需在银行开设监管账户,承租人将租金、押金交入住房租赁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记者了解到,存量房网签备案涵盖了购房资格审核、房源核验、合同网上签约、合同备案等事项,当事人双方有房屋买卖意向的,可不用到南昌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服务大厅申请,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书就近找一家江西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协助双方在南昌房信网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根据双方约定代为填写合同,并提交给市房管局后台审核,买卖双方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用手机进行电子签名即可完成合同备案。

委托银行开展存量房网签备案,采取“一链办理”、即办即结的方式,交易双方在银行网点可以一次性办完涉及房管、银行方面的全部业务,业务当场办结,无需来回跑。存量房网签系统采用了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杜绝了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

据介绍,目前银行开展存量房网签备案正在试点阶段,暂时只有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可以办理。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争取在今年年底推广到江西银行在南昌市城区的各个网点,力争在明年年底推广至整个银行系统。

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在南昌地区的商业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与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支付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支付押金超过1个月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支付租金3个月(含)以内的,或单次支付押金1个月(含)以内的,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是否纳入资金监管。 (记者 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