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1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23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制定《实施意见》,旨在凝聚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部门合力,联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并为地方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引。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做到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生态环境领域必须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科技支撑,同时也离不开各相关领域、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参与。
《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上述负责人说,《实施意见》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规律,专章设置“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出建设统筹协调的生态环境科技政策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等方面的任务,明确了培育生态环境科技领军企业、支持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和区域示范类项目、完善转化应用市场机制等具体措施,提出加强全球环境治理国际科技合作,体现了鲜明的领域科技特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取得重大突破,环境监测和模拟等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等。
为实现2035年目标,上述负责人说,《实施意见》提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五大行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提升行动;关键技术攻关行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行动;高水平科技人才引领提升行动。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资金支持、加强开放合作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上述负责人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相关任务落实,统筹和加强对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的政策支持。(记者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