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发出全国首张《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
发布时间:2021-11-05 02:25:4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admin  点击:8275次

安吉发出全国首张《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
责令履行生态义务,强制偿还“生态债务”

本报记者朱智翔 通讯员李世超 林贤飞湖州报道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法院近日向毁林种茶后未履行补植义务的孙某某发出首份《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以司法强制力督促其在60日内履行义务。孙某某也因毁林种茶破坏生态资源成为全国首个《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接令者”。

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是在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森林资源损害主体未全面履行义务,又尚未触犯刑律,法院依据申请,对资源损害主体作出限时履行义务的司法强制命令。督促令适用于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毁坏,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盗伐、滥伐林木,因失火造成森林资源毁坏等违法行为。

去年10月,孙某某为消除林木对茶叶生产的影响,擅自使用电钻对茶园里的松树进行打眼并灌注农药,导致8株松木枯死。尽管孙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要求其补种树木16株并处毁坏林木价值754元的罚款,但他一直未履行补植义务。

为督促孙某某尽快履行义务、植树复绿,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法院申请《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法院依法审查后裁定予以准许,责令孙某某60日内在毁林原地点完成生态修复补植,培育成活率须达到85%以上。孙某某当庭接受督促令,并答应完成生态修复补植。

“《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的实施,为森林资源编织起了‘刑外’司法保护网,填补了如何督促毁坏森林资源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的空白,为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提供了有效预防和打击手段。”安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也为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恢复性司法理念作了有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