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供不应求,煤电行业如何保供止损?
发布时间:2021-09-29 01:09:09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赵紫原  点击:6685次

“库存不足三天,买不到煤,只能想办法掺烧”“月亏千万元也得马力全开,不能让老百姓没电用”“尽可能使用相对低价的高硫煤,还要参与深度调峰,电厂安全稳定运营是个考验”……记者近日了解到,当前煤电企业燃料成本大幅上涨,但难以有效向外疏导,普遍亏损严重且存在资金周转困难问题。面临压力,煤电正想方设法化解难题,全力保供。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9月18日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以下简称《周报》)显示,煤电企业亏损严重,冬季保供压力加剧。在此背景下,国家采取重点提库和供应的措施,目前以东北地区和供热电厂补库为主,守住民生底线。

多地电厂面临库存压力

国盛证券研报分析称,总体来看,近期电煤增产效果不明显,供应形势持续偏紧。研报显示,截至9月15日,“三西”地区煤矿平均开工率环比下降1.6%。其中,陕西榆林的煤矿陆续复产,仍有部分矿停产2-3天,开工率环比下降9.6%。

进口煤方面,《周报》显示,受台风影响,装港拉运受限,港口库存略有回升,其中秦皇岛港库存继续缓慢回升至390万吨左右。但当期港口发运相对谨慎,发运量无法提升,资源依旧偏紧。另外,港口现货报价持续上探,电厂刚需采购对价格接受程度仍处被动状态,煤价继续高位上涨,其中中高热值煤种价差创历史新高,部分中卡煤单卡价格甚至高于高卡煤。

电煤供不应求,旺季电厂存煤标准被调低。国家发改委9月21日发布消息称,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完善燃煤电厂安全存煤制度,降低旺季电厂存煤标准,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其中,电煤消费旺季原则上电厂存煤可用天数应保持在7—12天,用煤高峰期存煤上限不高于12天。

“今年7、8月,很多电厂为了保供紧咬‘牙关’,一度将本不足一周的电煤库存虚报为10天以上。现在多地电煤库存已经小于7天,个别不足两天,基本达不到安全底线。”某煤电企业燃料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电煤价格会否回落?上述研报指出,9、10月尽管是传统民用电淡季,但工业生产黄金期到来,终端需求较为强劲。此外,电厂库存低于常年同期,补库刚需仍存,且冬储需求持续释放,近期大型电厂采购开始增加。总体来看,煤炭需求仍具有刚性。后续,冬储补库黄金期到来,煤价难以顺畅下跌,整体将呈现高位震荡趋势,电厂集中补库情况及增产保供落实情况备受关注。

电厂多途径艰难“自救”

电价难以向外疏导,发电企业唯有“自救”,全方位内部挖潜。内蒙古达拉特发电厂日前公开的信息显示,截至8月,该厂最大程度掺烧低热、高硫的劣质煤种,降低标煤单价,同时有效控制供电煤耗、脱硫剂等费用,总计节省费用上亿元。

“燃煤锅炉对煤质有相应要求,煤的灰分、水分、硫分、挥发分、发热量等,锅炉需要根据这些数值进行配套设计。”上述煤电企业燃料部门人士坦言,“最大程度掺烧低品质高硫煤,是目前发电行业的常规操作,眼下有煤烧就不错,还要在安全、环保两条‘红线’约束下尽可能再掺烧秸秆、污泥等进一步节省煤炭消耗。”

另外,也有不少电厂通过深度调峰等辅助服务创收。据现行政策,我国大多数地区根据发电机组的负荷率水平规定其深调收益,规定负荷率50%以上的发电调节是基本义务,不给予另外补偿;机组出力在50%以下,可获得调峰收益。

“参与深调,频繁启动及大范围负荷变动,燃煤机组要承受大幅度的温度变化,存在关键零部件疲劳甚至损伤的风险。通常情况下,燃煤电厂调峰30%,即出力负荷30%已接近极限,可获得0.9元/千瓦时左右的收入,远高于0.3元/千瓦时左右的电量收入。”东北某发电企业人士介绍,“现在电煤紧缺,我们燃煤发热量3600-3700大卡/千克,入炉设计热值为5000大卡/千克,每日还要进行30%深调。虽然目前的现状一定程度上倒逼了煤电行业能效转型,但内部释放的潜力还远不能覆盖电煤价格上涨等增加的成本。”

亏损之下电厂能发尽发

近期国家发改委、商品交易所等多个监管部门连续重拳打击非法炒作行为,有业内人士就此提出疑问:“为何在强有力的调控和指导下,电煤价格不见回落?”

业内专家表示:“监管的强力介入,并不能改变一个商品价格的中长期走势,尤其是当与之相关的供需基本面已发生实质性转变,这说明煤炭实在太过短缺。在眼下的消费淡季,动力煤的库存依然无法累积,且还在快速去库存阶段。接下来的冬季采暖、用电新高峰到来之际,煤电企业该如何应对?”

上述《周报》指出,为控制能耗量,多地已针对高耗能行业实施有序生产政策,并出台节电措施,后续电力电煤消耗将明显减少。“缺煤导致缺电,缺电引发限电,没有电,工业生产受阻,供应减少带来价格上涨,这是目前大宗商品市场交易的主线逻辑。”上述专家指出。

沿海某发电企业人士透露,面对高煤价、电力紧缺和巨额亏损,煤电厂目前都在坚持能发尽发,西部某煤电大基地仅8月就亏损上亿元,但也依然坚持在发电。

针对电煤下一步保供压力,《周报》建议,相关部门继续督导各地按要求做好增产工作,确保产量切实有效增加。同时,加强协调指导,为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补签、增签创造条件,确保实现全覆盖。另外,进一步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确保所有中长期合同保质保量兑现;严肃电煤中长期合同机制,建立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与企业信用、铁路运力计划等挂钩的惩戒机制等。